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城乡建委(建设交通委),北京市规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山东省建管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(局),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,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:
经查,中北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存在人员和业绩造假行为。根据《建筑法》、《行政许可法》以及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60号)等,决定对中北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,不批准其资质申请,一年内不受理其该项行政许可申请。
特此通报。
附件:弄虚作假企业名单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
附件:
弄虚作假企业名单
序号
主管部门
单位名称
申报内容
法定代表人
1
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中北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
公路行业(特大桥梁、特长隧道)专业甲级增项;公路行业(交通工程)乙级增项。
李志国



